週二在盧森堡舉行的關鍵聽證會最終將決定西班牙在與支持獨立的政黨達成一致後是否能夠實施政治特赦,以及這是否與歐盟法律和價值觀相衝突。
據 Eldiario 報導,在昨天的聽證會上,歐盟委員會代表強烈批評特赦法,而被告的律師、國家檢察官辦公室和檢察官則支援其合法性,因此出現了重大分歧。
歐盟法院將審查西班牙的《組織特赦法》(Organic Amnesty Law)是否屬於歐盟法律的範疇,該法赦免了與訴訟程式有關的貪污和恐怖主義犯罪,從而挑戰了其實際範圍。這既影響了 CDR(共和國保衛委員會,從加泰羅尼亞語首字母縮寫翻譯過來)的成員,也影響到相關的高級官員(Puigdemont、Junqueras、Mas)。
歐盟委員會認為,該法律沒有回應真正的普遍利益,而是回應現任首相獲得授職權的政治協定(PSOE、Junts 和 ERC),並認為這與歐洲價值觀背道而馳。沿著這些思路,選委會警告建立「自我特赦」(一項保證政治權力不受懲罰的法律)的危險,並質疑這是否違反了法治和司法獨立。
盧森堡還質疑時限(適用特赦 2 個月),特別是在沒有死亡或酷刑的情況下排除某些恐怖主義罪行,以防法律對歐洲反恐指令過於寬泛或模糊。
昨天的聽證會結束后,該案現已準備好進行判決,但歐盟法院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做出最終決定。與該程式的前幾章一樣,歐洲各個獨立或尋求獨立的地區都受到密切關注。